兒童服事/開拓者:培育兒童,預備器皿
(參《為著召會生活培育下一代》第十二課) 壹、兒童工作是撒種 ── 兒童工作的三原則: 一、是預備器皿 ── 提後二21:「所以人若潔淨自己,脫離這些卑賤的,就必成為貴重的器皿,分別為聖,合乎主人使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: 1. 兒童必須得著建立,作正確的人;這乃在於性格,就是行為與習慣。 2. 兒童服事的工作是在使器皿成形,並使他們向神敞開,還不是充實器皿的內容。 3. 兒童在達到接受基督的適當年齡之前,必須先在文化上得著建立;越照著文化受訓練,對他們就越好。 4. 因為小孩子太年幼,無法照著基督行事,所以他們必須受教導,照著文化行事;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,需要藉著文化得蒙保守 ── 羅十三1,加三23。 5. 必須訓練小孩子孝敬父母,友愛兄弟姊妹,對鄰舍舉止合宜,在學校作好學生,遵守所有的法規,並且尊敬師長和長輩。 6. 為主預備榮耀的器皿,使他們有光明的未來。 二、是重生之前的工作: 1. 他們是尚未信主的人。 2. 我們像是對一團陶土作工,不是要馬上帶他們得救,而是要在主進入他們之前,預備好他們作貴重的器皿。 3. 我們對他們的態度不是像對小信徒,而是像小未信者(福音朋友)。 三、律法的原則 1. 我們對待他們是採用律法的原則,而不是恩典的原則。 2. 基督徒父母管教孩子,必須把律法傳給他們;我們不該先把恩典傳給孩子;我們若根據律法來給他們規矩,律法會為著基督監護他們 ── 提後三15,羅十三1,加三24。 3. 教導他們舉止行為要端正,要看重倫理道德,尊重父母、師長,愛兄弟姊妹,不要偷竊等等,要一再重複這些事。 貳、需要教導兒童三件事: 一、有神: 1. 宇宙有一位全能者,就是神。 2. 不必有一堂課專門講神,但每堂課裡都有神;不必用學理向兒童證明有神,祂把日月星辰掛在穹蒼,就是在告訴你,有神。 3. 告訴孩子,你要愛你的兄弟姊妹,因為神也愛你。 二、神的創造 1. 神的創造本身就能幫助兒童認識神;我們不需教導他們創造的道理。 2. 不要用道理教導神的創造。如:神造天地之後,第一天造了光,第二天造了…… 3.當你講到第三天,神使陸地露出來,就忍不住會說:這是復活的預表……但孩子們不需要知道這個;不要用理論式的教導。 4. 給他們看一朵鮮花、奇妙的小昆蟲、向日葵的種籽排列及向光性、壯麗的...